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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览 | 2026年5月6日-5月18日医药行业政策汇总

录入时间:2026-05-23 10:24

医保政策

01

河北: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5月19日,河北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经皮穿刺三叉神经半月节射频毁损术”“支气管内镜定位检查术”等19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将“气管支气管支架(非覆膜)”“软镜导管”等22种医用耗材纳入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并确定医保支付限价。


02

天津: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结果等有关工作

5月11日,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结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自2026年5月8日起执行。


03

海南省:设定药物涂层球囊等3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

5月12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设定药物涂层球囊等3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设定了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以国家集采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设定医保支付标准高线。其中明确,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价设定高线,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


04

宁夏:印发《自治区挂网药品配送管理办法(试行)》

5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卫健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挂网药品配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应明确所选配送企业的药品配送区域,以地市为单位实现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办法》还规定了药品配送的管理、监督和配送企业的考核等要求。


药监政策

01

 江西:进一步加强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

5月6日,江西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使用单位必须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凭执业医师开具的真实、有效处方销售该类药品,严禁不凭处方销售、不审核处方销售、超处方范围销售以及“先销售后补方”等违规行为。同时还提出“强化网络销售监管,严禁违规网售;加强现代物流与冷链管理,确保储运合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等。


02

 宁夏:全面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5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通知》聚焦“全品种赋码、全环节扫码、全过程追溯”目标,分步推进实施。2026年5月起,全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全部建立追溯制度,实现上市药品赋码激活;10月底前,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实现赋码药品出入库扫码和数据上传;10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数据上传率达95%以上。


卫健政策

01

 云南: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

5月11日,云南省卫健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医学类院校、教学基地、医院开设人工智能课程,开展AR模拟式、生成式教学,并依托沪滇卫生健康合作等机制引育医学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团队,培养卫生健康行业数智化高水平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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